李菲菲

李菲菲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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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

 

教育背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作经历

2014.10-2019.04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

2019.04-2024.01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2024.01-2025.10 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

2025.10-至今 京衡律师宁波事务所

 

社会职务

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受邀律师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校外导师

 

主要业绩

2015年5月,全程参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作为审判长审理的李三元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该案入选央视《庭审现场》,作为指定辩护人的助理,出席庭审;

2016年,担任孙某行贿案的辩护律师,孙某被取保候审;

2016年,担任刘某行贿案的辩护律师,刘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担任国家电网某地区负责人魏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辩护律师,减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指控金额的75%;

2017年,担任某电视台某频道负责人袁某贪污、受贿案的辩护律师,仅认定受贿罪;

2018年,担任李某虚开发票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二审辩护律师,二审判决将一审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改判为三年零六个月;

2019年,担任公安部督办的柴某重大涉黑案中刘某骗取贷款罪的辩护人,刘某名下的涉案财产全部解封。

 

学术成果

 2020年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境下骗取贷款罪的司法出罪路径》荣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