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丽

刘晓丽 

上海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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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69468125、13122228125
传真:021-54070020
邮箱:liuxiaoli@celg.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弄莘庄中心3号京衡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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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企业争端解决、刑事涉财执行

 

教育背景

中国农业大学

 

工作经历

曾在法律职能部门任职12年,获某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09年辞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社会职务

上海市律协反舞弊与刑事风控委委员

 

执业荣誉

2011年 枣庄市公诉人、律师电视辩论赛最佳辩手

2013年 枣庄市公诉人、律师电视辩论赛最佳辩手

2015年 荣获山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工作者

2016年 荣获枣庄市优秀律师

2018年 荣获枣庄市巾帼建功标兵

2018年 荣获枣庄市十佳女律师

2018年 荣获《市民热线•法治版》听众喜爱的十佳律师

 

主要业绩

1. 山东省某重点高校党委书记受贿、挪用公款案;

2. 山东省直某国企董事长、总经理系列职务犯罪案;

3. 山东省某矿系统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系列职务犯罪案;

4. 五十余起职务犯罪案;

5. 六起公安部挂牌督办、中央扫黑办督办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等有组织犯罪的第一被告、主犯辩护案;

6. 十七起集团公司、上市公司被控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污染环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其中六起采用刑事合规、积极调查取证等不同方式,均取得撤案、不起诉和宣告缓刑的良好效果;

7. 为多家大型国央企、投资公司、资产公司提供常年专业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企业合规理念,并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商事领域法律服务经验。

 

学术成果

1.《卷海撷珠》(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案例出版。

2. 2015年《浅谈青年律师刑事专业化培训方案和课程设计》获 2015 年山东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

3. 2016年《浅议被害人谅解情节在司法中的不当使用》获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非法占有目的在司法认定中的局限性——以熟人之间的借贷式诈骗为分析视角》获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4. 2017年《试论刑事专业团队建设的几点做法》获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

5. 2018年《浅谈律师业务卷宗规范化管理的几个构思》获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涉黑案件中对于组织性特征中言词证据的审查技巧》获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

6. 2019年《以奖金为名贪污公款行为的分析与证明》《“借新还旧”型贷款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判定路径》荣获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

7. 2020年《浅析黑罪中有组织犯罪的司法认定》《实质危害性的刑法论证方法在具体办案时该如何展开》荣获枣庄市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