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姚庆

罗姚庆 

宁波所 执委会委员
社会稳定评估法律部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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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宁波大学 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2010.10-2015.12 某机关单位工作5年

2015.12-2017.04 共青团余姚市委

2017.04-2021.04 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浙江省委改革办挂职一年)

2021.04-至今 京衡律师宁波事务所 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宁波大学东海刑事辩护研究所、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特聘实务导师

余姚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常委

 

主要业绩

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1. 宁波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涉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次讯问后立即介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退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 宁波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胡某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介入辩护,公诉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3. 广州莫某等7人涉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罪,价税金额15亿元,二审接受委托介入辩护,最终改变罪名为虚开普通发票罪,刑期从11年降为7年。

4. 南京徐某、吴某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价税合计1亿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介入辩护,一审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获缓刑判决。

5. 宁波王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4年,接受委托介入辩护,一审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6. 南昌韩某等21人涉诈骗罪,涉案金额1.4亿,担任第一被告辩护人,全案去黑去犯罪集团,改判非法经营罪。

7. 宁波邹某、王某涉非法经营罪,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介入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变更罪名为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获缓刑判决。

8. 宁波钟某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一次讯问后接受委托介入辩护,侦查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撤销案件。

 

反舞弊业绩典型案例:

1. 代理某农产品加工业全国百强上市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控告他人合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8.1亿元,追损5亿元;

2. 代理某智能家居领军上市企业反舞弊专项工作,控告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追损1200万;

3. 代理某新能源科创板上市企业反舞弊专项工作,控告职务侵占,追损800余万;

4. 代理某园林上市企业反舞弊专项工作,控告职务侵占,追损870万;

5. 代理全球知名芯片设计和货币矿机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控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