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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执行成功,京衡律师助力浙江企业获阿根廷法院承认与执行中国法院判决

2026-08-04 09:40:20

引言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跨境债权追索的需求不断增长。当债务人系外国企业,中国债权人面临的核心问题:中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能否在外国法院获得承认与执行?中国判决效力如何突破国界,跨国执行路径在哪里?

近日,京衡律师事务所王素慧律师助力浙江S股份有限公司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国家商事法院跨境执行成功。该案在国内西湖法院作出判决后,2024年7月向阿根廷申请承认与执行中国法院判决,2025年6月阿根廷法院(Poder Judicial de la Nación JUZGADO COMERCIAL 3)根据S公司的请求,根据阿根廷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 《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经第26,672号法律批准以及阿根廷国家民商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承认了中国法院判决,并同意执行该判决。2025年12月阿根廷法院成功冻结到案涉执行款项,2026年6月本金和逾期利息跨境支付成功,为S公司顺利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一、案情介绍

浙江S股份有限公司与阿根廷M 公司有多年国际贸易往来,S公司向M公司出口机器设备。涉案N个订单货物出口后,因发生争议,M公司一直拖延支付剩余货款,王素慧律师代理S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M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案件判决后执行面临困境,M公司住所地和财产均不在中国境内,多次协商无果,M始终拒绝履行付款义务。M公司认为S公司申请执行也拿不到钱,于是干脆消失处于一度失联状态。代理人研究分析了两国民商司法协助条约后,认为跨境执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基础,于是建议S公司向阿根廷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中国法院判决。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国家商事法院(Poder Judicial de la Nación JUZGADO COMERCIAL 3)受理此案后,经过受理审查,最终依据条约承认了中国法院的判决并同意执行。

通过执行,阿根廷法院最后成功冻结M公司执行款,促使M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主动和解并支付全部本金和违约金。经努力案件执行款最终全部执行回国内,圆满结案。

 

二、法律分析

1. 中国判决跨境执行的国内法核心依据

阿根廷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国会制定的法律和国际条约是国家最高法律。该国实行联邦制,存在联邦立法与地方立法两种并存的法律体系,主要法律渊源包括宪法、国际条约、联邦法律、总统颁布的法令、部委和政府机构发布的决议,以及省级层面的宪法、法律和决议。双方法律体系的显著差异,给本案办理带来极大挑战。

我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偏向大陆法系,主要法律渊源为成文法。中国法院判决的域外效力,主要依据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两大路径。《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297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本案有两种方案可以请求执行,代理人建议S公司直接向阿根廷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2. 中国判决在阿根廷跨境执行的国际法核心依据

2001年4月9日中阿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简称“中阿条约”),该条约为两国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国际法基础。条约第三章第15条规定的裁决适用范围规定。条约第十六条规定:承认与执行裁决的申请,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被请求方的主管法院提出,也可以由向其作出该裁决的法院提出,并由该法院按本条约第五条规定的途径转交给被请求方法院。

3.申请承认与执行中国法院判决的要件分析

 向阿根廷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应根据中阿条约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根据条约规定,相互承认与执行程序主要注意以下几个要件:

(1)中国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2)中国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或具有执行力,具有终局性、确定性;

(3)中国法院判决是否依据公正的程序作出的,败诉一方当事人是否得到合法传唤以及在法庭中得到适当代理;

(4)中国该判决是否不与其他判决相抵触;

(5)中国法院是否已经向败诉一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6)是否违反阿根廷公共秩序,或国内法的基本原则。

 

 

三、案件难点

01 申请外国法院执行,判决得到承认是关键

申请承认与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并未当然具有域外效力。首先需阿根廷法院承认中国法院判决,之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如判决被拒绝承认,执行将无法实现。

向阿根廷法院提交申请材料之前,代理人想的最多的问题是该案是否会被拒绝承认。中阿条约规定的提交材料写得很简单,没有其他文件对条约条款的理解作出解释和说明,也没有相关案例可参考,所以只能自行研究和分析、厘清争议焦点。本案被执行人在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市,本案系被告缺席审理的,阿根廷法院对国内判决的送达、审理等诉讼程序会提出哪些异议,这是难点问题。本案代理人与阿根廷律师共同努力,反复研究案件疑点,结合两国法律差异制定应对方案,针对国内诉讼程序,准备了多种答辩思路。

02 跨境执行线索的查找与追踪问题

M公司在境外,执行财产线索的查找难度相对较大。阿根廷法院针对债务人资产所有类型预防性措施均可被下令采取,但两国执行措施存在差异。本案开始并未冻结到资产,如何追踪财产线索是个难题,需要更多的信息。代理人积极协助阿根廷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调查M公司的资产状况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03 跨境执行中,阿根廷法院对执行数额的认定问题

本案执行过程中,阿根廷法院对执行数额如何认定成为难点。两国法律差异,阿根廷法院同意执行本金,但执行利息计算的范围、利率标准认定并不明确。阿根廷法院会支持多少执行利息具有变动性,如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法院很有可能拒绝执行相关利息,法院会支持多少利息很难预估。本案利息计算数额不少,如不支持将是一笔损失。

04 跨国执行过程中的款项支付、税收等问题

本案2025年12月已实际冻结到被执行人的相关执行款,但款项如何执行回国内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外国法院跨境支付需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如何解决外汇支付问题;二是解决税款问题。

 

 

 

四、本案典型意义

(一)典型性  

1. 中国民商事判决在外国法院获得承认与执行的实例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跨境执行追索成功的案件,通过适用中阿两国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两国相互承认与执行民事判决,对类似跨境执行案件具有重要示范作用。中国已与其他4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本案中国法院判决在阿根廷法院获得承认并有效执行,为向其他国家申请跨境执行提供一定的思路和实务经验。

2. 两国存在法律体系差异,有助于了解判决承认程序中外国法院的审查要点

本案依据条约申请承认与执行。阿根廷法院对中国法院判决程序审查的关注点,主要是管辖权、诉讼程序合法性、公共利益秩序、判决的终局性和执行力、阿根廷当事人在中国诉讼中的诉讼程序保障问题等方面。

本案被告涉及阿根廷当事人,国内诉讼案件中,被告缺席审理,阿根廷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是重点审查点。代理人向阿根廷法院提供诉讼程序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文件,充分论证域外送达、送达程序的合法性,以及法院在保障被告诉讼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本案域外送达,该案由司法部通过阿根廷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向被告M公司进行送达诉讼相关材料。我国送达过程中,文件层层转递,是否符合公约要求需分析论证。

3. 跨境执行在证据收集、公证认证等方面提供思路

法域不同,法律适用与理解不同。两国对证据的要求自然也会不同。证据进行域外使用需进行公证认证。条约要求的证据的准备需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哪些有效证据,哪些证据进行公证翻译也需要进行审查研究分析。本案材料准备过程中,与法院、公证机构、外事办、翻译机构等沟通显得尤为重要,保障提供给外国法院的证明材料不会被质疑有瑕疵或有错误,否则来回修改既耽误时间也会增加执行诉讼成本。任何一个证据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判决的承认。

(二)创新性  

1. 本案适用两国条约,为中国企业跨境追债提供新的思路

域外法系不同,判决与执行的衔接,如何准确援引《中阿条约》,适用两国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代理团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跨国合作,是一次跨境执行很好的探索与尝试,顺利为中国企业执行突破国界提供新思路。

2. 运用两国税务协定相关政策,为当事人减免税款

本案阿根廷法院冻结的资金系本国货币,阿根廷企业对外汇具有管制措施,外汇兑换与支付成为障碍。在外汇问题解决中,代理人不断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积极给法院提供解决新思路和方案。

执行过程中,阿根廷银行提出预扣高达执行标的30%的税款。阿根廷银行要求按照税务机关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国内税务机关如何满足证明要求存在一定难度。首先是格式问题,阿根廷共和国税务证明文件有固定格式和内容要求,而国内相关税务机关无法完全按照外国的公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次是扣税数额问题,代理人认为阿根廷银行的预扣税款范围及数额极其不合理提出异议,如果真被预扣高额的税款对S公司来说是巨大损失。

代理人研究《中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国家税务总局2025第4号公告》等规定后,向阿根廷提出要求减免税额的相关意见,针对两国税务机关政策差异提出解决方案。本案最终通过努力,本金部分预扣税款免除,利息部分为当事人申请减免了约18%的预扣税额,执行款项最终顺利执行成功。

(三)案件效果与社会意义  

本案通过国内诉讼、跨境执行,成功为S公司顺利执行到国内判决中的全部本金和逾期利息损失数额,为S公司挽回全部经济损失,执行效果达到预期。

本案系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行跨境执行成功的一次新的尝试,体现了中阿两国在司法协助方面的决心和能力,为以后两国类似案件民事和商事判决或调解书的相互承认与执行进行司法协助提供借鉴和参考。即便债务人在国外,执行也可以突破国界。中国已与几十个国家签署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律师要充分利用这些条约,积极维护企业利益,让跨境执行成为有效的可信赖的法律保障。

 

主办律师介绍

王素慧 律师

国际与区际事务专委会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擅长领域:涉外诉讼、国际调解、境外承认与执行、民商争议解决、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公司业务等。专注于海事海商与国际贸易,处理国际货物买卖、无单放货、无人提货、海上运输、国际货运代理纠纷、企业合规、出口管制等复杂案件;刑事辩护如走私犯罪、涉税案件等。具有十多年进出口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代理过涉及玻利维亚、阿根廷、以色列、意大利、美国、德国等诉讼与非诉的涉外案件。代理的S公司涉及以色列国际调解案入选2025浙江省优秀涉外法律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