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物流中转”迷障,厘清刑民交界红线,京衡律师办理的合同诈骗案获成功撤案
2026-06-11 09:38:18
案情简介
2023至2024年间,犯罪嫌疑人老章(化名)经营的某物流公司,承接某知名饮用水企业(以下简称“被害单位”),在A省地区运输业务。2023年初,因客观原因Q区货车禁行政策收紧叠加人工成本重压,履约成本陡增。为履行运输合同,老章所在的公司,拟效仿既往获批模式,在邻近非限行区Y区设立中转仓,构建“干线大车+支线小车”配送模式。该中转仓,由老章支付租金,由经销商申报、被害单位审批后落地执行,货物均安全准时送达。
然而,结算环节引发刑事风险。因Y区运费单价高于Q区,被害单位以“不知情、多付运费”为由,控告老章及其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机关认定,老章利用政策价差,虚增运费约600万元,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老章及其车队领班刑事拘留。
争议焦点与结果
本案焦点在于行为定性:老章通过设立“中转仓”获取运费差价,究竟属于民法层面的不当得利或违约,还是刑法意义上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合同诈骗?
若定性为合同诈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在十年以上;若归于民事纠纷,仅涉返还差价及违约责任。这一界定不仅关乎老章的人身自由,更攸关企业存续与员工生计。
北京周泰所陈刚毅律师与京衡湖州所程福如、吴厉洋律师,共同深入剖析案情,确立“无罪”辩护策略,历经多轮沟通促成取保候审,并于八个月后推动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成功打破“羁押即构罪”的司法惯性。
辩护思路
01 主观层面:排除“非法占有目的”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本案中老章并无占有恶意:
其一,实质履行合同义务:运输单据证实货物已安全、准时交付,合同根本目的已实现。本案非“收钱不办事”的诈骗,而是“履约后的价格争议”的纠纷,属民事结算纠纷范畴。
其二,资金流向合规透明:审计报告显示,涉案款项全数用于司机薪资、车辆维保及公司运营,无个人挥霍、资产转移或潜逃迹象。客观资金流向印证其行为初衷系“经营纾困”而非“恶意占有”。
其三,情势变更下的合理应对:面对限行加剧与成本激增,设立中转仓是避免巨额亏损、保障履约的必要举措,非出于“高估冒算”之恶意。
02 客观层面:阻断“欺骗”与“错误认识”之因果关系
诈骗犯罪逻辑闭环为: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本案中并不存在上述逻辑以及行为:
其一,没有虚构的事实:中转仓真实存在且具备仓储功能,能够切实缓解禁行压力,老章亦实际支付租金。
其二,被害人知情且同意:一方面,审批流程完整。中转仓设置由经销商申请,获被害单位业务部门、财务部、大区乃至总部层层审批,方能将其作为送货地点。另一方面,监控透明。运输车辆GPS轨迹全程公开,案涉3000余次车次行驶轨迹,被害单位实时可见。
被害人对运输路径、中转模式完全知情,层层审批,不存在被“被隐瞒真相”情形,故无错误认识,合同诈骗构成要件缺失。
03 结果层面:损失不明且民事救济充分
整体结算视角下,2024至2025年间,老章公司继续为被害单位提供运输服务,大额运费未结。若进行财务冲抵,被害单位实际净损失可能为零,甚至老章公司可能反对其享有运费债权。民事手段足以覆盖潜在争议,刑事介入缺乏必要性。
办案成效与社会价值
本案作为典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具有三重深远启示:
其一,严守刑民边界。物流供应链复杂交易场景中,不能简单地以“结果得利”倒推“主观诈骗”。须严格审查真实履行意愿,防止民事违约行为刑事化,确保刑法谦抑性。
其二,践行“少捕慎诉慎押”。老章人身自由关乎企业存续员工生计。本案中律师工作的尽职辩护、公安机关的依法侦办,一致体现了司法对民营经济的包容呵护,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保障市场主体活力。
其三,倡导风险防范前置。老章及公司,最终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瑕疵履约方式值得警醒。商业模式创新或成本优化时,必须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与协商程序,确保合同变更合法透明。风险防范,是企业最坚实的安全屏障。
结语
此次的案件并非简单的“脱罪”,而是对契约精神与刑法红线的深刻辨析。法律天平之上,既要严厉打击真正诈骗犯罪,亦需小心呵护那些在市场浪潮中艰难前行、虽有瑕疵但初心向善的经营主体。此乃法治社会应有的精度与温度。
主办律师介绍
程福如 律师
京衡湖州所
党支部书记、主任
浙江省刑事专业律师、浙江省公司专业律师。担任湖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吴兴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湖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湖州市法学会、吴兴区法学会首席咨询专家、湖州市法学会生态文明研究会理事、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兼职。
曾获评湖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湖州市优秀律师,多次被湖州市仲裁委员会授予优秀仲裁员荣誉称号。2020年被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湖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5周年先进个人,2021年7月被湖州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23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荣登中国区 LegalOne 实力之星榜单。
吴厉洋 律师
京衡湖州所
京衡商事犯罪法律部副主任
担任湖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拥有基金从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资质。从业八年,办理诸多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其中南浔某木业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孙某保险诈骗案、蔡某敲诈勒索案、湖州某纺织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陆某强奸案、湖州某壁纸公司污染环境案等案件取得撤案结果。周某某等28人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院2021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