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妍芳

赵妍芳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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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321897653
邮箱:zhaoyanfang@celg.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5号楼20-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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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领域、知识产权、企业合规、常年法律顾问等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 法律硕士

 

执业荣誉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2021年度新锐律师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2022年度成长之星

上海京沪衡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优秀律师

 

主要业绩

善于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刑民行交叉案件。执业以来,承办了数起无罪案件(含公安撤案/侦查终结、检察院不起诉),法院改判、缓刑案件,以及最高法发回重审的案件。以不遗余力的敬业精神和出色的文书写作功底,积累了广泛的客户信任度和极高的有效辩护率。

此外,曾办理多起各类合同、债权债务、知识产权、侵权等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庭辩能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迅速抓住争议焦点,高效处理各类法律问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服务时,能够借助诉讼思维,全面、有效地判断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典型案例:

暴力犯罪类(部分):

1. 故意伤害案,内蒙古。审判阶段介入,代理被害人,本案家属诉求是不要赔偿,要求从重处罚。

辩护之后先是获得了中止报请上级法院的机会,等再次安排开庭之际,通过申请调取证据、提交证据、庭审发表意见、庭后与承办沟通,据理力争,说服法院将原本认罪认罚的三年六个月刑期,改为四年六个月,维护了被害人的权益。

2. 故意伤害案,上海。同样代理被害人,本案家属诉求是在嫌疑人端正态度的基础上争取到赔偿款。

最初嫌疑人态度不好,较为嚣张,也拒谈赔偿。经与检察官有效沟通,提交辩护意见,使得检察官转变对案件及当事人的一些看法,调整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部分事实和措辞,并向嫌疑人施压,最终为被害人取得较为满意的赔偿款。

3. 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案,河南。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复核阶段介入,与最高法法官有效沟通,协助做家属工作,撰写两万字的辩护意见及数份案例报告、求情信,协助家属取得谅解书,得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最终改判死缓,留住一命。

4. 寻衅滋事罪,上海。侦查阶段介入,协调取得谅解书,最终获不起诉。

 

经济犯罪类(部分):

1. 诈骗案,河南。当事人及家属对一审结果不满意,一审宣判后换律师,本人代理二审,经有效辩护二审改判,较一审减刑两年。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海。近年先后代理的三起案件,均获无罪结果,公安侦查终结,不再追诉。

其中一起涉缅北电信诈骗案,资金流水百万,在承办警官、检察官都认为嫌疑人在撒谎、逻辑不通的情况下,实体辩护前置协助自证清白,通过多轮沟通并提交无罪证据得到不批捕的结果,最终案结拿到无罪的结果。

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侦查阶段介入,多次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承办沟通,最终在检察院阶段取得不起诉的结果。

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江苏。侦查阶段后期介入,在检察院阶段取得不起诉的结果。

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南京。涉嫌金额560w,属于3-10 年量刑档次。公安阶段,几次往返,多轮沟通,协调退赔,争取从轻情节,取保成功;检察院阶段,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金额争议,成功减少一百余万的涉案金额,最终取得缓刑。

6. 诈骗罪,上海。检察院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是实刑,律师介入之后,协助当事人取得三份谅解书,并经有效辩护后,取得缓刑。

7.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苏州。公安阶段介入,申请取保候审成功,对立案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提出异议,并被检察院采纳变更罪名,最终取得缓刑。

8. 假冒注册商标罪,上海。检察院阶段介入,认罪认罚建议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