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通

刘耀通 

郑州所副主任
郑州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部主任
建筑法律部副主任
民商事执行和保全法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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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03713641
传真:0371-88917806
邮箱:liuyaotong@celg.cn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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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等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办理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社会职务

中共党员

二级律师

河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

郑州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

郑州、北海仲裁委仲裁员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行业校友联谊会副会长

郑州市律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

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国家心理咨询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多项资格

 

执业荣誉

京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京彩卓越”奖

先后三次获评京衡律师事务所年度经典案例

京衡律师郑州事务所2021年度“优秀律师”

京衡律师郑州事务所202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业绩

自2013年执业以来,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800余起,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案件4起,全部胜诉,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亿元。并参与郑州大上海城投资并购项目、核工业工程勘察院与下属公司企业改制项目、河南文化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数十起并购项目。


曾先后为50余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

1. 弘阳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3.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4.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市消防支队

5. 郑州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典型案件: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何某某与被申请人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王某、西藏聂拉木县人民政府、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提审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共计8400余万元);

2.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朱某等追偿权纠纷案,我方代表当事人申请人申请再审,河南省高院启动再审并提审(判决向当事人支付1300余万元工程款);

3.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被上诉人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诉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局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二审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近1900余万元工程款);

4. 海南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上诉人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诉被告/被上诉人中盛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牛路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朱某、陈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二审案(代理万安公司,全部驳回原告/上诉人对万安公司索赔3300余万元损失的诉讼请求)。

 

学术成果

1. 参加河南省商务厅项目《世界重要自由贸易园区法律制度体系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9-ZM-T20-01)研究工作(独自撰写计20000余字)。

2. 项目成果《世界重要自由贸易园区法律制度体系研究》已在郑州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

3. 撰写《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实务分析》,公开发表在《中国经济评论》2023年第5期。

4. 撰写《建设工程挂靠下的协议效力》,公开发表在《科普天地》2023年第2期。

5. 撰写《后疫情时代下法律科技给律师业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荣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