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庆龙

童庆龙 

合伙人律师
刑事重案法律部副主任
——
电话:15868885739
传真:0571-87901646
邮箱:tql@celg.cn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2层

分享名片

业务擅长

擅长重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经济案件刑事控告,包括复杂刑民交叉商事争议的控告、中大型企业内部员工反舞弊等

 

教育背景

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6.01-至今 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主要业绩

一、刑事辩护案件

(一)无罪案件

办理数十起无罪案件,包括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等。涉及罪名包括串通投标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窝藏罪、职务侵占罪等。

 

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部分):

1. 余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1.7亿),公安机关报捕后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最终作不起诉处理。

2. 陈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3.3亿),作无罪辩护,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3. 张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近2000万),作无罪辩护,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系该市打击串通投标专项行动以来第一起无罪处理串标案。

4. 张某非法经营案(“远洋捕捞”执法、跨省抓捕十余人),作无罪辩护,公安机关将全案报捕后,检察机关对全案不批捕,且最终全案作不起诉处理。

5. 俞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检察院建议一年缓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6. 王某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一案,该案由复杂商事关系引发,公安机关前期研判后立案并报捕,经多次沟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且最终作不起诉处理。

7. 席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收藏十把气抢)案,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此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此外还办理过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件。

8. 葛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派出所章)罪,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9. 吴某职务侵占罪案,该案由所在公司报案,公安机关报捕后,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最终作不起诉处理。

10. 某银行自诉案件,一审判决当事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审作无罪辩护发回重审,此后银行撤回自诉,当事人最终无罪。

 

(二)重大复杂案件

办理大量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其中数十起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包括未经公安机关羁押取保候审、被拘留后取保候审、检察院逮捕后经持续沟通取保候审等各类案件。涉及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职务侵占罪、强制猥亵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各类罪名。

 

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部分):

1. 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公安机关抓捕十余人,检察院逮捕后,经持续沟通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阶段没有认定“恶势力”,法院最终宣告缓刑。

2. 某市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罪,经法院两次庭前会议,多次开庭,对其中四罪作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对其中某组织、领导者作大幅度从轻处理。

3. 某虚开发票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系杭州滨江区某涉黑案件引发,公安阶段取保候审,最终缓刑。

4. 某医保诈骗案(医用药品违规使用,涉及金额约30万),在从严打击医保诈骗的背景下,最终法院宣告缓刑。

5. 某串通投标罪案,在从严打击工程领域串通投标的背景下,公安阶段取保候审,最终撤案处理。

6. 某互联网游戏公司非法经营案,公安报捕后,在37天时间内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形成《专家意见》供检察机关参考,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全案十余人不批捕后取保候审。

7. 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公安机关跨省抓捕十余人,且认定当事人翻供、拒不交代部分案件事实后报捕,经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

8. 某地建国以来最大新类型毒品案件,一审判处死刑,二审及死刑复核阶段,经辩护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不予核准死刑的决定。

 

(三)互联网类犯罪案件

办理大量互联网犯罪案件,涉及罪名包括诈骗罪、集资类罪名、敲诈勒索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其中包括p2p互联网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虚拟币貔貅盘诈骗案件等。

 

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部分):

1. 杭州佳航平台(p2p互联网借贷平台)某高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 稳赚宝(p2p互联网借贷平台)高管集资诈骗案,平台吸收资金4亿余元,未兑付资金近1亿元,公安机关以集资诈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对集资诈骗作无罪辩护,检察院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最低量刑宣判。

3. 华赢贷(p2p互联网借贷平台)高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对部门负责人作出最大幅度从轻处理。

4. 杭州市首例网络“714高炮”平台(互联网借贷平台)催收部门负责人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案。

5. 绍兴某地销售“714高炮”平台(互联网借贷平台)系统公司销售人员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最终从轻处理。

6. 上海“保金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4.6亿)。

7. 上海阜兴集团某下属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基金分拆销售、保本保息宣传)。

 

二、刑事控告案件

刑事控告系代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在行业内较早开展刑事控告研究及实务工作,形成《刑事控告实务操作》论文并在协会获奖,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控告案件。

 

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部分):

1. 杭州某上市公司员工收取供应商贿赂后违规供货,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控告,经控告后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 杭州某上市公司总经理在办理关联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侵占公司资金7000万余元,经控告后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 某大型建筑公司总经理,涉及串通投标、长期收受供应商贿赂高价采购物资,经控告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4. 某房产公司被中介骗取2000余万元认筹金,以合同诈骗控告,最终双方通过民事途径处理。

5. 何某某购买数十万钢材后,直接逃匿,代理钢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控告,最终双方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6. 某建筑公司违法施工致人死亡,代理受害人进行刑事控告,以刑事及行政手段推动案件,最终涉案工地停工,且家属获得巨额民事赔偿(400万余元)。

 

学术成果

1.《刑事执行中的财产权利救济》 获得2020年杭州市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三等奖。

2.《防卫过当判断思路:学说之争与路径选择》 2020年6月发表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3.《刑事控告实务操作》 获得2019年杭州市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三等奖。

4.《司法实践学理反思:刑事法律“违法所得”概念研究》 2017年发表在无讼律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