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青

李永青  律师

郑州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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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290966200
传真:0371-88917806
邮箱:liyongqing@celg.cn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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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重大争议解决、常年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证据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曾经主办了200余起各类刑事案件,其中主办了多起疑难复杂的贪污、受贿罪等职务犯罪以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等一批在河南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对公、检、法办案流程及相关制度较为熟悉。

2016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公司治理、破产业务等。

 

主要业绩

曾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部分):

1. 河南省医药药材集团有限公司

2. 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

3. 嘉和众拓科技有限公司

4. 河南省启智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

1. 河南省旭安隆物流有限公司担保再审案,河南省高院改判不承担担保责任;

2. 巩义市德顺炉料有限公司与某大型钢铁厂买卖合同纠纷案,全部诉求得以支持;

3. 某医疗集团高管虚假诉讼案第一被告辩护人;

4. 郑州市瓦萨齐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威尔森壁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工作人员;

5. 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辅导案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