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擅长
刑事辩护、疑难民事诉讼及再审业务
教育背景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社会职务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校外导师
主要业绩
1.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撤回抗诉);
2. 李某某贷款诈骗案(法院改变定性为骗取贷款罪);
3. 童某某洗钱案(二审改判:罪名改变,刑期降低,罚金减少60万);
4. 于某某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二个罪名检察院未批捕);
5. 王某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打掉400余万,检察院量刑建议7年,法院判处3年3个月);
6. 王某某合同诈骗案(涉外,缓刑);
7. 许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
8. 李某等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审查起诉阶段去除涉恶定性,减少二个罪名并取保候审);
9. 吴某某与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郑州市建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启动再审,全面胜诉);
10. 云南某公司诉河南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案(代理被告,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全面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