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志平

尼志平  律师

上海所文化传媒法律部 主任
——
电话:13761704009
传真:021-54070020
邮箱:chenxi@celg.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弄莘庄中心3号楼

分享名片

业务擅长

民商法业务、文化传媒业务、知识产权业务、娱乐法业务、广告法业务、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及公司法业务、并购重组、股权投融资等公司业务以及争议解决业务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 法律硕士

 

主要业绩

先后担任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多位知名艺人的法律顾问并提供相关诉讼服务和非诉法律服务:

1. LG化学公司

2. 香港TOM集团

3. eBay易趣

4. 勒卡斯集团

5. 珈蓝集团

6. 亮音文化

7. 言理文化

8. 集正知产

9. 邮乐集团

10. 中国好声音艺人平安

11. 中国梦之声Emily李安梅

12. 中国好声音哈林战队贾铮

 

典型案例:

1. 某公司《影片制作》项目系列案件处理;

2. 某网络公司并购项目-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

3. 记者孙某某作品网络传播权维权项目;

4.  某教育软件公司软件服务合同纠纷案;

5. 某台湾知名导演投资某文化传媒公司项目;

6. 知名艺人Emily拍摄电影《宽男窄女》项目;

7. 知名艺人Emily与他人合作歌曲《Silent Game》项目;

8. 知名艺人Emily与网易云音乐平台歌曲合作项目;

9. 知名艺人Emily与某公司音乐制作、导演、演出等合作项目;

10. 知名艺人Emily某作品著作权法律风险防范与保护;

11. 知名艺人与中国好声音解约谈判成功项目;

12. 知名艺人诉聚橙网侵犯姓名权、肖像权胜诉案;

13. 知名艺人诉德尔地板肖像权侵权胜诉案;

14. 知名艺人在北京展览剧场举办的“2015平安《时光•我》”演唱会项目;

15. 知名艺人同名专辑《平安》的发行、宣传以及与专辑同步发行的衍生品设计、制作和销售项目;

16. 奇虎360诉每日经济新闻网名誉侵权案胜诉项目;

17. 大型原创音乐真人秀节目《中国好歌曲》制作之音乐团队项目;

18. PE健身连锁经营工作室合伙纠纷、特许经营等项目;

19. Bodyworks 中英普拉提健身工作室法律服务项目(孙俪练习普拉提的机构);

20. 中虞文化传媒艺人经纪及艺人经纪合同项目;

21. SKG电竞公司投融资尽调及投融资谈判项目;

22. 星秀云途音乐游学投融资尽调及投融资谈判项目;

23. 某公司天猫直播综艺节目法律服务项目;

24. 经纪公司购买音乐作品著作权交易项目;

25. 艺人参加央视《我要上春晚》节目录制项目;

26. 艺人参加央视《叮咯咙咚呛 第二季》节目录制项目;

27. 艺人参加东方卫视《不朽之名曲》电视节目录制项目;

28. 艺人作为参赛歌手参加东方卫视《中国之星》电视节目录制项目;

29. 艺人参加浙江卫视《星星知我心》电视节目录制项目;

30. 艺人参加《创响中国》音乐作品演唱及制作项目;

31. 艺人演唱电视连续剧《冯子材》(三十集)歌曲项目;

32. 艺人担任“广汽丰田全新换代YARIS”车型的推广人项目;

33. 艺人担任“卫康光学眼镜”代言人项目;

34. 艺人周边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推广活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