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旺

张先旺  律师

上海所国际刑事法律部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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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618639915
传真:021-54070020
邮箱:zhangxianwang@celg.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号莘庄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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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擅长

专业领域集中于经济犯罪和金融犯罪,有丰富的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实务经验,擅长资本市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重大商事诉讼与仲裁,以及因金融(经济)纠纷所衍生的重大金融犯罪、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并购重组、项目融资,以及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计划。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执业荣誉

2018年度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 优秀青年律师

2021年度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 优秀律师

2022年度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 优秀律师

 

主要业绩

至今,已办理数百宗刑事辩护(控告)案件及民事诉讼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投资管理机构专项顾问。

 

典型案例:

1. 湖北省监利县王某盗窃枪支案,担任二审辩护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由盗窃枪支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改判为非法持有枪支罪,有期徒刑三年。

2. 毛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担任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改判缓刑。

3. 上海海关缉私局侦办刘某绕关走私白糖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

4. “EOS生态平台”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5. 姬某职务侵占案,判决宣告无罪。

6. 杭州某科技公司周某网络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批捕。

7. 赵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公安机关初查后未立案。

8. 周某郭某被控告合同诈骗案,公安机关初查后未立案。

9. 朱某买卖外汇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不批捕。

10. 王某职务侵占案,检察院不批捕。

11. 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12. 卢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13. 孟某寻衅滋事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14. 代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15. 叶某危险驾驶案,判处缓刑。

16. 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判处缓刑。

17. 郑某高空抛物案,判处缓刑。

18. 阳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处缓刑。

19. 严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判处8个月21日(实报实销)。

20. 李某诈骗案,判处缓刑。

 

学术成果

1. 著有《金融理财产品投资争议解决法律实务》一书,由中国财富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