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2022六月法律资讯——余友飞

2022-07-05 13:56:59

一、《反垄断法》修订通过(主席令第116号,2022-6-24,2022-8-1施行)

总则部分。增加反垄断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规定,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

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体育法、黑土地保护法、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等。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2022-6-19)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形,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2022-6-22)

组织设置。

监督工作。

重点监督对象。

立案审查调查。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6号,2022-6-13,2022-6-15施行)

受理范围。

未办理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合同效力。

违反民主议定程序合同效力。

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效力。

林地经营权再流转效力。

林地经营权等森林资源资产抵押。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22〕17号,2022-6-23)

法律适用。

案件集中管辖。

证券中介机构的过错认定。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区别对待。

“业绩对赌协议”效力。

“定增保底”条款效力。

防止上市公司、挂牌公司通过破产程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赔偿责任。

六、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2〕18号,2022-6-29)

提供虚假证明、邀请函件以及面签培训等帮助的犯罪认定。

案件管辖。

主观明知的认定。

辅助性工作人员责任。

七、市场监管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6号,2022-6-2,2022-7-1施行)

一是界定了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的基本概念;二是规定了明码标价的主体、内容、形式等;三是规定经营者在进行价格比较、折价、减价、赠送时的规则要求,明确列举予以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规定了不属于价格欺诈的豁免情形;四是规定了具体法律责任的确定。

八、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第4号,2022-5-31,2022-8-1施行)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

进口审批。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2022-6-14,2022-7-14施行)

简化市场主体歇业环节的税收报告和纳税申报。

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环节的清税文书办理。

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2022-6-12,2022-7-1施行)

应税凭证。

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计税依据。

十一、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2022-6-14,2022-8-1施行)

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过程结算文件。

十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建房〔2022〕50号,2022-6-21)

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十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185号,2022-6-14)

补贴对象及期限。

补贴标准及补贴数量。

十四、应急管理部等4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2022-6-10)

适用范围。

项目分级分类审查。

项目审批环节。依据建设项目在决策咨询服务、项目核准或备案、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等不同环节的要求,项目审批的基本流程如下。

十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批省级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浙政发〔2022〕15号,2022-6-13)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省政府决定赋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32项省级管理事项权限

十六、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0号,2022-6-23)

探索工程产权归属。

出租使用。

规范资产经营管理。

十七、事关你我!一批新规7月1日起施行

1、《印花税法》施行

2、《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施行

4、《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施行

5、《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施行

6、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标准提高

7、《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