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石一峰老师为京衡律师作民法典担保规则专题讲座

2021-02-24 15:34:45

 
2021年2月21日,梅英疏淡,冰澌溶泄。早春新晴时分,中国人民大学与德国海德堡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石一峰老师做客京衡律师事务所,为京衡企业重整重组专委会进行《民法典动产担保规则的破产法审视》专题授课。
 
2021年,我国正式步入法典时代。在《民法典》的浩瀚条文中,动产担保规则的体系革新最为引人注目。石一峰老师由《民法典》动产担保规则的初衷切入,一方面肯定其消灭隐性担保及开放动产担保,助益企业融资与资源配置的作用,另一方面亦指出,体系的变革兼有负外部性,即一系列规则的理解适用难题。
 
石一峰老师进而认为,如何理解《民法典》语境下的动产担保规则,尤其是当动产担保规则的适用冲突与破产这一特殊情形相碰撞时,如何处理担保规则与破产规则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实现担保优先清偿与破产公平清偿的平衡,乃不容忽视之理论与实务课题。
 
正本清源,为解决上述矛盾,石一峰老师由“动产担保规则的功能限度”讲起,依次剖析了民法典编纂中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的两条动产担保规则路径,功能主义的本质及其所意指的核心问题、担保的核心功能等基础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双路并进地讨论了《民法典》担保功能主义下,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等规则是否在破产法下仍可作为担保规则看待,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正常买受人优先权、价金超级优先权在破产时是否还具有优先性等实体问题,讲解了一般情形下的担保规则在破产时是否应受到限制,尤其是在担保权的实现上是否受破产程序的影响等程序问题。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在交流环节,石一峰老师就抵押物租金、破产语境下的股权让与担保等问题与京衡律师展开了深入讨论。
 
自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以来,研究中心与京衡律所多有合作,讲座、授课、论文互有唱和,实现了学术与实务的相互助益,为营造法律共同体,凝聚行业共识,共助法治进程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