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师代理的一起治安行政处罚纠纷案成功实现案外和解——程刚、马永飞

2020-06-24 09:56:01

近日,由京衡程刚、马永飞律师代理的倪某诉某公安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一案,成功实现案外和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2020年春节前后,倪某所创公司核心员工王某某跳槽至同业公司上班,对倪某公司的销售及盈利状况产生了显著影响。但中小民营企业因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防范意识缺位,发生上述情况后,一时之间难以找到最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且法律救济途径耗时长、成本大,结果也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故倪某等三名股东试图通过邀请王某某回公司上班的方式止损,但王某某明确拒绝了倪某等人的邀请。之后,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某某构成轻微伤。某公安分局遂以殴打他人为由,对倪某等2人作出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

【代理工作】

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详细分析了案情,认为倪某核心诉求是减少员工跳槽带来的商业影响。在涉案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的依据并不明朗的前提下,可以先行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后,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据并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故以此为契机,请求公安机关就倪某与王某某的案外纠纷组织调解。

【处理结果】

经公安机关调解,倪某与王某某冰释前嫌、达成合意,王某某同意不再从事该行业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安机关对第三位侵害人不再给予治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