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匠精诚合作 在电机专利领域共创佳绩

2020-03-20 00:00:00

2019年7月,绍兴某上市公司A依据三份专利,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专利侵权。B公司委托了京衡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共同处理三案,京衡孔夏雨、李文锐、吕达松律师,律匠杨鲍、张美云律师精诚合作,积极应对民事诉讼并在答辩期内提起了专利无效申请。2020年3月5日,A公司撤回了起诉,两所律师共同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
 
A公司是国际知名的电机生产商及出口商,实力雄厚。两所律师不畏艰难,通力合作,内部分工明确,孔夏雨、杨鲍、吕达松律师主要负责民事诉讼,李文锐律师作为专利代理人把关专利无效事宜。两所律师与B公司高效沟通,帮助公司在市场上找到了有利于诉讼、无效申请的证据。
 
两所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收集资料并深入研究,发现三份专利均有专利局作出的《评价报告》,报告显示一份权利稳定,两份权利不稳定。两所律师商议后,决定在答辩期内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并向宁波中院申请中止审理,法院开庭审理后同意中止。
 
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专利无效事宜,该机构与出具《评价报告》的机构均隶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0年1月6日,专利复审委对权利稳定的专利进行审理,孔夏雨、吕达松律师出庭并说服复审委当庭宣告该专利无效。另外两份专利无效口审开庭受疫情影响而延迟,后其中一案通过远程开庭进行审理。
 
2020年3月5日,A公司撤回了在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的三起诉讼。两所律师与客户商议后,决定以和为贵,并考虑到疫情期间专利复审委积压的工作量较大,撤回了剩余两份专利的无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