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联动 共建共享 影视文化法律部召开业务分享交流会

2019-12-30 00:00:00

为进一步促进内部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打造影视文化产业法律服务产品、创建优质法律服务品牌,京衡影视文化法律部近日召开了业务分享交流会,来自于京衡上海所、合肥所、南京所(筹)、宁波所、杭州所的多位律师参会分享。本次会议由影视文化法律部主任王慧星律师担任主持人,与会嘉宾律师结合各自来务专长与经验,分享了从事影视文化法律服务的心得体会。
 
 
张军律师,曾为蹦床冠军张凌峰、江苏如皋马拉松比赛等提供法律服务。他提出,体育活动尤其是马拉松等赛事,律师法律服务范围较广,涉及广告冠名、活动招商、赞助方案、赛事报名、风险预防等,因此律师更需要统筹全局,把握赛事法律风险点,从而为顾问单位提供解决方案。
李良鸿律师,是宁波奥体中心的法律顾问,他和大家分享了大型文化场馆法律服务的经验。文化场馆的运营,涉及到演艺演出、广告发布、场馆运营维护等多方面综合性法律服务,体量庞大,内容复杂,且没有太多的直接经验可循。李律师团队在服务过程中,探索了一套完整独特的服务体系,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
王彬律师作为从事文化产业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向与会嘉宾重点介绍了安徽省文化产业优惠政策。王律师从省级、市级、县级等多层级,立项补贴、固定资产投入补贴、人才补助等多方面介绍了安徽省文旅产业的优惠政策。
 
 
徐至娟律师曾就业于多家文投公司、教育机构、游戏公司等,她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历,认为律师从事法律专业服务的同时,适当了解当地政府政策,将其作为服务的延伸,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徐律师将小说作者与小说发布平台签订格式条款的有效性、游戏公司发行主体的确定性等问题与现场嘉宾进行了共同交流。
何杰律师从视频网站的兴衰史出发,向在场嘉宾娓娓道来中国影视领域版权的发展。何律师着重讨论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并以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抖音短视频侵权为例,进行了详细分享解读。
司扬律师作为影视文化法律部副主任,就其主办的游戏侵权案件向与会嘉宾分享了办案经验,并就游戏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分析,介绍了部门正在设计的法律产品,以便更好地为游戏公司服务。
 
 
汤晓琳律师作为京衡南京分所的代表,向大家分享了为文化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汤律师指出,相比于其他公司类型,文化产业公司的合同中会常常出现MCN机构,涉及经纪代理、税收条款、佣金计算、品牌合作等,需要律师们对其中的条款依据企业需求严加把关。
本次分享会也有幸邀请到浙江影视集团的法务部主任彭洪庆先生。彭主任结合他丰富的从业经验,就影视市场的“寒冬”现状发表了独到的见解,他认为目前市场面临重大调整,对扎扎实实做内容的公司反而是较好的机会。另外,彭主任还结合案例,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适用作了精彩分享。
影视文化法律部主任王慧星律师,是影视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对于彭洪庆主任的观点,她深表赞同。寒冬意味着春天的脚步近了,对于深海区调整过的市场,法律服务也同样应当随之变化,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大家都觉得意犹味尽。下一步,影视文化法律部各所将进行更多的交流与融合,多所联动,共建共创共享,为提供更好的影视文化法律服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