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春律师参加拱墅区某PPP项目专题论证会
2018-07-13 00:00:00
日前,京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李迎春博士参加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某PPP项目的专题论证会。在该论证会上,李迎春博士就该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合规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李迎春律师的修改建议得到了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实施机构和咨询机构的一致认可。实施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有关人员表示,将会结合李迎春律师所提出的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然后提交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自2017年11月以来,李迎春律师受聘担任拱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负责全区范围内PPP项目的法律论证、合法合规审查。迄今,李迎春律师已经就《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拱墅区范围内两个PPP项目等提供全程法律把控,以更好地推动拱墅区范围内PPP项目的实施和发展。在有关PPP项目的法律审读中,李迎春律师围绕项目实施机构及合同主体、项目用地、项目建设、项目运营与维护、强制保险、项目回报方式、合作期满的移交等事项,提出了许多意见,并得到了认可,为PPP项目的合法合规实施和推动,起到了很好的把关作用。
自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以来,浙江省和杭州市相继推出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杭州市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和推动PPP良性发展的文件。拱墅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上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区内实际发展需要,在多个领域启动和实施PPP项目,逐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积累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