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师王旭东就小区路面坍塌事故接受采访

2014-12-01 00:00:00



温州一小区地面塌陷坑了三辆私家车

问题来了:损失该由谁来买单?律师:当务之急查清事故原因


来源:浙江法制报 2014年12月1日四版

  本报讯11月29日凌晨,平阳县新湖银园小区南门外靠河的一条柏油路发生大面积塌陷,并殃及小区内的道路。所幸,除了3辆私家车受损外,并无人员伤亡。截至昨天记者发稿,道路塌陷的原因仍在调查,但问题还是来了:小区道路、车辆受损,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该由谁来负责?

  回想起当晚事发的那一瞬间,新湖银园小区保安队长林天路依旧心有余悸。林师傅说,当天凌晨2点左右,当他沿着河堤巡逻返回保安室时,前面的路突然塌了下去,裂缝一直延伸到了他的脚前。于是,林师傅赶忙打电话联系车主把车开走。早上6点多,这一路段再次发生塌陷,而且“蔓延”进了小区,治安岗亭和还没来得及开走的私家车都中了招。据了解,此次塌陷的长度超过了70米,宽约10米,深约4米。

  那么,好好的路面为什么会塌陷呢?昨天的采访中,不少小区业主将矛头指向了与小区一墙之隔的细龙河清淤整治工程。“11月27日清淤完成,第二天河道开始放水,紧接着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新湖银园小区居民徐女士说,他们怀疑是施工防护不当导致地面出现塌陷。

  事故处理现场负责人、平阳县昆阳镇镇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陈治光表示,目前并不排除施工原因导致地陷的情况,但具体事故原因仍需要进一步调查。同时,经初步勘查,尚未发现小区房屋结构因此出问题。

  目前,小区供水已经恢复,其他相关后续工作也已有序展开,而业主们最关心的还是:此次事故中的损失以及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埋单。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部副主任王旭东表示,要理清损失由谁来承担,当务之急是查清事故原因。

  王旭东说,如果因河道施工原因导致路面塌陷,负责河道清淤的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小区存在设计缺陷或其他建筑方面的原因,那么责任主体则是小区的开发商。

  “还有一种情况,道路塌陷很可能是‘多因一果’,也就是说,河道施工和小区建设施工质量同时引发了事故。”王旭东说,如果这样,业主可以同时向河道施工方和房产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他们根据各自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