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十大金剑人物侯选人陈有西宣传片将于12月28日晚19:30-20:00在杭州电视台第4频道即影视频道播出

2009-12-28 05:15:38



杭州十大金剑人物侯选人陈有西宣传片将于12月28日晚19:30-20:00在杭州电视台第4频道即影视频道播出。 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第28号候选人陈有西简介 推荐单位:杭州市司法局 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中共京衡律师集 团党支部书记,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结业。现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司法文书研究会理事。 历年荣誉: 2004年、2006年 获杭州市律师协会嘉奖; 2005年 评为杭州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 2005年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 获杭州市司法局系统优秀党员; 2006年 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五年普法 先进个人; 2007年 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7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杭州市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 2007年 组建浙江省第一家“京衡律师集团”,辖五所,董事长兼主任; 2008年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历: 曾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浙江财经学院法律系任职。为主创办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创办京衡律师集团任董事长兼主任。 个人业绩: 作为律师,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 曾经为三十多位厅、县级干部涉嫌犯罪进行辩护,法理分析被法庭大量采纳;义乌某企业1.6亿税务行政案、浙商投资安徽阜阳被罪1.4亿税无罪辩护案、社会影响巨大。宋某夫妻非法经营无罪案、临海李某合同诈骗无罪案等,秉公辩护,无私无畏,以律师的刚直、负责精神和法律水平坚守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保障了无罪的人不被冤枉追究。 办理的五粮液公司商标案、德国西门子商标案、鲁迅版画著作权案评为最高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名案、中国文坛八大名案。 代理大榭岛4600亩征地纠纷案、金融危机期间协助浙粤企业成功排解5.26亿两艘万吨轮买卖纠纷案、港商向某县政府因土地违约索赔1.1亿案、跨省法律援助湖南疯记者告海南日报名誉侵权获赔70万案、作为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经济讲师团成员全省宣讲,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作为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团成员,为政府大接访,排解社会积案纠纷作出贡献。 担任和参与浙江省重大工程法律顾问和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为外资企业香港成功上市、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房地产纠纷、集团诉讼等领域都有很多成功案例,有良好声誉。 近年为杭州市政府等全省各地党委、人大、政府中心组、全国公安局长培训班、律师协会、各大学、电视台作各类法制讲座和嘉宾数百场。 学术成就在律师界名列前矛。已经出版《定罪量刑指南》(法院出版社)、《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法律出版社)、《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知识产权法》等著作10本。在国家级法学杂志和报刊发表文章论文400余万字。近两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表国家司法改革文章30余篇。在浙江法制报、深圳《晶报》、中国律师网开设“有西说法”“名家说法”专栏四年。《京衡律师网》、《陈有西学术网》(wqcyx.zfwlxt.com)是中国律师业中最受欢迎的网站之一,学术网开通二个多月点击超过25万。是一位政治素质过硬、学术和实务兼长的学者型律师,在国内律师界和法学界有良好声誉。 杭州市首届"十大金剑人物"评选,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安全\监管\律师行业 陈有西为杭州律师界唯一被提名人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政法系统各级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形象,由杭州市政法委、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文广集团、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连同杭州政法系统各部门,开展杭州市首届"十大金剑人物"评选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常委提出的"转危为机推进科学发展、克难攻坚建设品质之城"主题活动,评选一批我市政法系统执法部门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执法人物。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我市政法系统文明执法者的良好形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杭州转危为机、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金剑人物"命名依据 1、 "金剑人物"评选进行的是执法队伍中优秀工作者的评选,这些人是以法律为上方宝剑,为百姓的平安生活,无私无畏地进行着工作。从某种角度说,执法者本身就寓意着一把把直刺邪恶,与违法犯罪誓不两立的锋利宝剑。而金色是阳光的颜色、同时也是国徽的颜色,代表着法律。 2、 金色之剑让人联想到温暖、威严、信赖、刚强,"金剑人物"代表着执法队伍中具有优良品质的佼佼者。 3、 "金剑奖"是全国法制电视节目的传统奖项,至今已举办了9年,因此"金剑"和法律界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4、 《金剑说法》是杭州文广集团明珠影视频道的品牌栏目,目前,收视率、收视份额均位于同时段栏目的前列,"金剑"概念在杭城百姓心目当中已经具有不小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栏目衍生出的"金剑律师团"等多个系列品牌也已经深入人心。"金剑人物"的推出,有利于"金剑"的内涵进一步丰富与提升。 5、 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是杭州作为生活品质之城的基础与保障;而"金剑人物"的推出,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法制杭州的题中之义,同时也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杭州市政法系统的具体体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参与,能够使"金剑人物"成为杭州一张新的"金名片"。 三、 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政法系统,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等负有执法职能的系统和部门,评选对象是上述执法部门的一线在职执法人员。 四、 评选标准 1.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3.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稳定,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 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有突出表现。 5. 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为实现杭州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突出成绩。 合作单位: 活动主办单位: 杭州市政法委 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 推选合作单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国家安全局 杭州电视台明珠•影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