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公告:网上咨询请注明单位和通讯方式

2004-12-24 18:36:40

本所网上咨询开通以来,本所律师对咨询问题都作了认真负责的解答,受到社会上的肯定和欢迎。但也有一些系专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咨询。我们欢迎律师同行共同探讨问题,但本咨询主要对社会群众开通免费服务,本所律师业务均很繁忙,专业性探讨和案件思路的研究不宜在网上答询。因此,重申网上咨询必须写明单位及联系方式。本所将为咨询人保密不在网上发布。另,有些简单的消费者投诉性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责任部门反映,也不宜向律师咨询。特此申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