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监控

2004-12-01 23:55:16

常有朋友向笔者抱怨受到“垃圾”短信的骚扰,有的一天多达10多次。骚扰短信的发信方不是通常的13×手机号码,而是诸如110751293的数字,让人摸不着头脑。有的短信还带有明显的欺诈。 对用户来说,短信是强制接收的,多数用户不胜其烦又无可奈何。“垃圾”短信泛滥,大有演变成又一大社会公害的势头。 “垃圾”短信有两种,长期关注不良手机短信的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的陈有西律师认为,一类是SP商(信息内容提供商)通过移动企业从用户账上划拨钱。因为SP商只有嫁接在移动企业身上,才能从客户的账上划钱。对这类垃圾短信,移动企业有责任通过进一步规范与SP商的关系来保护广大用户的利益。 另一类,是各种广告、各类骗子通过移动通信的技术平台来欺骗受众的短信。这类“垃圾”短信不通过移动账号收钱,而是骗取用户的信任,直接从用户口袋里骗钱,属于公安部门打击的范围。 浙江移动方面表示,对SP商发过来的短信,移动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技术手段与管理对其加强监控,加强管理;对有害信息、“垃圾”信息进行屏蔽。对个别用户利用合法取得的手机号,通过群发短信来发布“垃圾”信息的行为,移动公司暂时无法进行有效控制,比如大量的商业广告。因为客户取得了合法用户的地位后,他的通信是受到保障的。但是,如果其发送的短信内容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给予打击。移动公司将继续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找“垃圾”信息的来源,配合公安机关端掉“垃圾”短信源。 浙江联通相关人士也表示,除了继续在制度上、技术上对“垃圾”短信进行过滤和屏蔽,还将进一步对非正常发短信用户进行监控。比如瞬间发短信近千条的,会受到重点监控。 另据笔者了解,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最近已向各省、市通信管理局、移动企业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短信服务自查自纠活动。信息产业部的官员12日对媒体表示,将加强对手机代网站收费的监管。下一阶段,信息产业部将更加严格地审查SP商的接入,明确信息提供商对信息内容承担安全责任,明确移动企业对信息提供商的监督管理责任。(见习记者/施晓义 记者/沈宇翔 实习生/甘恬)